商城分期付款须知

2008.02.25 10:42 作者: 来自:联想调频

1.参加信用卡分期购物必须拥有eClub会员俱乐部会员资格;

2.目前分期购物只支持招商银行信用卡;

3.要参与分期购物,您的信用卡信用额度必须大于产品总价。

 

1.信用卡邮购分期付款约定条款

 

1 申请 1.1 本人(下称“订购人”)申请以招商银行 信用卡分期付款方式购买商品。 1.2 订购人知悉并同意 信用卡分期付款约定条款,如实填写、签署本订购单。

1.3 本订购单所指的 信用卡是指由招商银行发行的各类双币种信用卡( 商务卡除外)。 1.4 特别声明:订购人所购商品均由销售商提供,销售商承担所有与商品及商品销售有关的责任;招商银行仅提供分期付款业务,与销售商之间无代理、经销、担保等关系。

 

2.购买及分期付款

 

2.1 填写、签署和递交本订购单,代表了订购人向销售商发出了购买订购商品的申请以及向招商银行发出了请求使用 信用卡分期付款的申请。

2.2 招商银行有权依据其内部业务规定及商业判断独立决定是否同意本订购单所申请事项。招商银行及销售商将在接到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订购人的审核和商品送货工作(遇公共节假日自动顺延)。如果订购人在15个工作日内未收到销售商的送货电话通知,本订购单自动失效,招商银行不另行通知。

2.3 本订购单经招商银行审核批准后,招商银行将通知销售商送货,并根据订购单向销售商垫付订购商品的全部款项,形成订购人对招商银行的债务,各期债务的期间以招商银行审核同意的分期付款期间为准。

2.4 招商银行将于销售商送达订购人所购买的商品次日起,在订购人 信用卡账户上分期记收扣除所购商品的价款,并由订购人承担还款责任。订购人承诺按 信用卡对账单所显示金额按期归还上述欠款。

2.5 若订购人的 信用卡被停卡、订购人有其他信用程度降低(招商银行拥有“信用程度降低”的自主判断权利)、债务不履行或订购人主动要求停卡时,无须经招商银行特别告知,订购人的分期付款债务应于发生上述事项之时视为全部到期,订购人应当一次性偿还全部剩余款项及相应利息、滞纳金。

2.6 有关商品的买卖、价格、商品质量、送货、及售后服务等事宜均由销售商提供,若订购人与销售商之间就商品的买卖、价格、商品质量、送货、退货、换货、运费、及售后服务或其他相关事宜发生争议,订购人与销售商协商处理,订购人对商品内容有任何疑问与销售商洽谈。在争议处理过程中,订购人仍应继续按上述第2.4款之规定偿还所欠分期付款债务。前述争议不影响招商银行对订购人所欠分期付款债务的追偿权。

2.7 销售商同意的订购人退货,销售商会直接将所退款项付给招商银行,然后由招商银行付至订购人 信用卡账户,用以偿还所欠分期付款债务。

 

3.送货、签收及其他

 

3.1 招商银行审核批准本订购单后,销售商将订购人所购买的商品运送到订购人填写的指定收货地址。

3.2 为确保商品的正确发送及保障订购人利益,收货人应当为订购人本人。订购人在收货时需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经货运人员核实后,交付商品并请订购人在签收单上签字及登记身份证号码,订购人在签收单上签字登记后即视为商品送达完成。

3.3 商品的配送城市视销售商的物流配送能力而定,详细情况以招商银行公布为准。

3.4 销售商处理订购商品的质量问题和售后服务,订购人可通过订购商品的说明书、发票、保修卡等相关资料向销售商咨询。 其他未尽事宜,受《 信用卡章程》、《 信用卡领卡协议》约束。